用人单位发生变更 劳动者该何去何从?天津劳动争议纠纷为您解答

2021-05-21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发生了变化,那么如何安置劳动者呢?别急,天津劳动争议纠纷这就慢慢为您解开您的疑惑

这时,有必要判断和应对用人单位变更的不同情况。 
首先,更改企业名称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用人单位更改了自己的企业名称,则工人可以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两方之间的劳资关系将不会受到影响。 
第二,雇主宣布破产,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雇主申请破产,并被法院接受。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雇主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前,应将用人单位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保健,伤残补助金和养老金等费用记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应当由破产管理人在调查后列出并予以公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用人单位为持续经营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为集体债务,用人单位应当随时清偿。 
第三,如果雇主提前解散,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因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或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而决定提前解散,则有可能解散。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解散,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雇主早日解散的决定绝不应该是“口头”决定,而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解散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在出现解散原因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在偿还公司财产的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欠税额以及偿还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后,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股东持股量计算的。 一些份额按比例分配。 
同时,如果由于公司提早解散而终止了劳动合同,则无需遵循相关程序来终止劳动合同,例如通知工会。 同时,由于公司提早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制。 因此,即使工人处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下,例如从事职业病危害操作的工人,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可疑的职业病患者在医院内, 诊断或医学观察期; 在单位中 遭受职业病或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并被证实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人; 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生病或未因工伤受伤的人; 在怀孕,分娩或母乳喂养期间为女性雇员的人; 继续在单位工作如果雇主已经完成15年的工作并且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到5年,则雇主可以以公司早日解散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当雇主更换时,劳资关系不能随意处理,应制定合规的人员遣散计划,并应执行法律程序,以尽可能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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