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
最近,这样的八卦流传在网民的耳中。 这则八卦的主体是台湾某主播侯某和她的母亲林某。侯的父母在结婚期间没有她。 侯父亲是有家庭的,那不是父母结婚期间所生的孩子。 但是侯某在父亲去世后继承了父亲父亲的部分遗产。 台湾法律与大陆法律之间存在一定差异,那么,大陆非婚生子女也具有继承权吗?看看天津继承纠纷律师是怎样说的。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在非婚姻关系中抚养的子女,包括在婚前和婚外性行为而养育的子女,被收养的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之后没有其子女的丈夫 丈夫的同意未经人工授精而生的孩子。 主要有以下情况:
(1)未婚男女生育的子女;
(2)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的已婚男人或女人。
(3)无效婚姻的一方所生的孩子,以及可撤销婚姻的一方所生的孩子;
(4)被强奸或诱惑的妇女所生的孩子。
根据我国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第127条[合法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应按以下顺序继承:
(一)一阶:配偶,子女, 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将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中没有继承者,则第二顺序中的继承人将继承。
本章中的“子女”一词包括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抚养继子女。
此版本中的“父母”一词包括有亲戚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此版本中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寄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支持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法律的定义可以看出,儿童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非婚生儿童。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仍然受到保护,并被允许平等地继承其父母的财产。
应当指出,此处提到的继承是指合法继承。 如果是遗嘱继承,则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不受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的影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