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律师​浅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21-09-27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知道夫妻如果离婚,应该分割共同财产,但在很多情况下,双方之间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案件中如何实施财产分割?下面就由天津离婚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内容。

离婚案件如何实施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原则、以及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原则、以及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和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赔偿或者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我们可以理解,根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原则、以及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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