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天津房屋买卖律师浅析二手房买卖易产生的纠纷
易发生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包括:
1、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二手房交易双方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造成二手房纠纷的主要原因。
2、委托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房地产中介机构应与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委托合同。 但在实践中,房产中介往往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并且 协议的内容往往含糊不清。
3、逃避中介义务
1) 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办理产权证时,没有签署和覆盖《深圳房地产销售合同》(现改为《深圳股票房屋销售合同》)。 深圳房地产交易市场章,在合同中没有如实反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回避中介义务。
2) 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往往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如何履行产生纠纷。
4、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不完整
1)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地址、标的物、价格、 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暂停、终止或取消条款、合同变更与转让、附件等8项。
2) 二手房购买合同应载明二手房的位置、权属、面积、结构、布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 二手房物业管理费等支付情况及二手房相关文件资料转让。
3) 价格是合同中很重要的条款。 合同应主要规定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抵押贷款、押金、余额支付等。
4) 双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各自的税费和杂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本约定。
5) 合同应写明签订合同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二手房的期限。 交货时间、条件和相关程序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6) 货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全额支付还是分期支付,以及押金的时间和金额、步骤、时间和金额
5、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不确定。
1)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方后悔不买或合同签订后买房的情况。
2)买卖双方往往没有就是否解除合同签订书面协议。 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确定买卖双方是否解除合同以及哪一方有过错。
3) 二手房中介作证的作用比较大,但二手房中介很难保持中立状态,是否愿意出庭存疑。
4)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当限制二手房购买合同中补充协议的效力。 明确约定只有书面补充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